东莞专利申请、东莞商标注册领航知识产权服务热线
0769-89790098150-1999-2252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知产资讯 > 商标服务 > 列表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2019-11-08 15:12:30 来源: 浏览: 咨询电话: 150-1999-2252

          依照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办理续展手续。办理续展的前提是该商标的注册仍然有效。对注册商标权利人来说,其在商标注册簿中登记的通讯地址应当保证畅通,确保能够投递。当其通讯地址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到商标注册部门进行变更。此外,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公告之日起终止。因此,撤销公告日才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终止的时间。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12日,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复议申请人)就其持有的某注册商标(以下称涉案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复议被申请人)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复议被申请人经审查,作出《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理由为“该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经被撤销”。复议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

 

               经查,涉案商标于2005年5月16日申请注册,专用权期限自200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2013年6月14日,某集团有限公司就涉案商标向复议被申请人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2013年8月29日,复议被申请人向本案复议申请人发出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复议申请人未提交使用证据材料。2014年4月11日,复议被申请人作出撤201304***号“关于某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并邮寄送达复议申请人。复议申请人在复审期限内未申请复审,该撤销决定生效。此后,复议被申请人在2014年12月27日第1437期《商标公告》上刊登了涉案商标的撤销公告。

 

本案经复议审理后决定维持复议被申请人作出的《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复议申请人未就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决定】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复议被申请人作出的《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是否合法、适当。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依照该规定,申请办理续展的商标应当为已注册商标,未核准注册或者虽已注册但又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注册的商标已非注册商标,不再予以续展注册。

 

               就本案而言,涉案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被他人提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涉案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撤销其注册商标。本案涉案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材料,被申请人据此作出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于法有据。同时,涉案商标注册人亦未就该撤销决定按照法定的救济渠道申请复审,使得该决定生效。《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被申请人根据已经生效的撤销决定,于2014年12月27日刊发了注册商标撤销公告。依据上述规定,涉案商标专用权已自2014年12月27日终止。申请人于2018年4月12日提出续展申请,涉案商标已非注册商标,被申请人作出续展申请不予核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妥。

 

【典型意义】

 

            依照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办理续展手续。办理续展的前提是该商标的注册仍然有效。在有些续展复议案件中,当事人在复议理由中主张自己并未收到复议被申请人邮寄送达的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因此错过了提供使用证据的机会。但《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邮寄送达是一种法定的文件送达方式。商标注册部门依照法定送达程序履行送达义务且相关文件并未被邮局退回,此时该文件应视为已经送达。对注册商标权利人来说,其在商标注册簿中登记的通讯地址应当保证畅通,确保能够投递。当其通讯地址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到商标注册部门进行变更。

 

            此外,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公告之日起终止。因此,撤销公告日才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终止的时间。在有的涉及续展的复议案件中,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已经生效,但并未刊发撤销公告。此时如果仅依据已生效的撤销决定而径行认为该注册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从而不予核准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与法律规定相违。商标注册部门应当在补齐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再对续展申请作出审查。

东莞市领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www.iq908.com   
领航知识产权专业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项目申报等服务联系电话 0769-89790098

                                          




金牌•顾问Consultant

左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张静(知识产权专员)

  擅长:商标查询、版权登记。 在知识产权行业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商标申请、布局、战略、运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帮助企业在品牌创新过程中有深厚的指导经验。 对专利的布局与规划、专利国际形势、布局应用等方面具备深入的认识和知识储备,帮助你企业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张红叶(商标代理人)

自2012年从事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到至今 专注于国内、国际商标申请业务,详细的进行系统分析,判断,让你的商标申请确保可以通过,细致、认真、周到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客户认可。提供商标法律咨询、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复审、争议和商标侵权诉讼案件的代理,精通海内外企业注册及运营、知识产权规划、科技项目申请等方面工作。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丘志卫(知识产权专员)

精通国内外专利挖掘与申请、专利检索与分析等业务, 擅长专利商标分析复审、企业专利挖掘、知识产权培训及专利侵权诉讼相关事务,专门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并指导企业制定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为近千家企业提供商标、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宣告等专业服务。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张团喜(知识产权专员)

  2013年从事知识产权到至今: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贯标辅导和运营经验,精通国内外专利挖掘与申请、专利检索与分析等业务,擅长专利无效与复审、企业专利管理、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培训及专利侵权诉讼相关事务。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廖萍娜(知识产权工程师)

东莞理工学院  法学系;精通专利申请、复审、无效、检索等业务,在专利分析、挖掘、布局、预警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累计代理专利申请上千件,覆盖中、美、欧、日、韩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丘志辉(知识产权工程师)

    自2008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到至今,服务企业上千家。近年来专注于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研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工作,为很多的大企业及科研机构 在知识产权申请、布局、战略、运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帮助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有深厚的指导经验,并申请成功很多发明专利及国际专利,优势亮点:专利侵权分析、专利布局申请。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袁奕楣(知识产权专员)

擅长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 在知识产权行业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专利的布局与规划、专利国际形势、商标布局应用等方面具备深入的认识和知识储备,帮助你企业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跟布局可以给客户一个非常好的建议。    

查看详情
商标被撤三后可否申请办理续展?

丘松青(知识产权专员)

擅长商标注册;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注册和运营经验,精通国内外商标挖掘与注册、商标检索与分析等业务,擅长商标无效与复审、商标异议等,提供商标法律咨询、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复审、争议和商标侵权诉讼案件的代理,精通海内外企业注册及运营、知识产权规划、科技项目申请等方面工作。

查看详情
右

contact us

150-1999-2252

在线咨询